目前,住宅小区共有部分获取的公共收益在使用管理方面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且全国范围内,对住宅小区的公共收益管理尚未形成一个成熟模式,部分业主对小区的公共收益管理不理解、有意见,是导致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产生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 针对公共收益管理难,派驻十组会同市住建局召开专项工作会议,邀请县区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部分物业企业、银行以及技术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汇总各方意见,派驻十组监督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收益账户共管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住宅小区公共收益范围是指利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获取的收入,扣除法定税收、能耗、人工等管理成本后获得的收益;公共收益使用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若业主大会没有决定且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百分之三十用于弥补物业费不足,百分之七十用于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以及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筹备召开业主大会等费用。目前,全市范围内选取了淮海花园、海宁之都、名豪天台苑、新世纪花园、金海岸花园等5个项目作为公共收益账户试点,相关银行已完成账户开设,技术公司已完成公共收益管理平台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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