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纪检干部走访千户低收入家庭
多举措查扶贫领域腐败
“赣榆区扶贫办、区财政局、赣榆农商银行在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中,通过编造虚假贷款资料等方式,套取财政奖励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1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近日通报了该起典型案例。
走出办公室,到村组一线、到群众身边去。7月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借助信息共享、专项摸排,通过专项巡察、督查督导、挂牌督办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这个村账目显示,收到上级财政拨付的城乡统筹保洁员扶贫公益岗位资金,可是我们向当事人低收入户梁学花询问有关情况时,她说她根本就没申请这个岗位,也没领到保洁员工资。这中间有蹊跷”。灌云县在对圩丰镇大兴村开展巡察时,发现了此问题线索。
巡察组按照程序将此问题线索移交了县纪委。经查,2014年至2016年,大兴村党支部书记杨善富、村委会主任梁军平、村会计梁友希,与村干部梁华、张兆军一起,利用职务便利,顶替低收入户名义,共同非法占有扶贫公益岗位资金共计人民币2.15万元,杨善富等5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截至目前,该市纪检干部已走访1000余户低收入家庭,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36件,党纪政纪处分87人。
“在查处的同时,要督促问题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连云港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海涛介绍,扶贫领域多数违纪问题是信息不公开造成的,市纪委对相关部门提出监督意见,加大公开力度,让扶贫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据了解,8月初,由连云港市扶贫办牵头开发的“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已正式上线。“打开系统,我们镇各个村建档立卡低收入户情况、项目申报情况、资金拨付走向,都能够清晰地查询到,一目了然,发现问题还能够及时预警,这样我们监督就更加有的放矢了。”灌云县伊山镇纪委书记殷立富颇有感慨。
“现在我们村的低收入户情况每天都张贴在村里的公布栏里,村干部再想从中做手脚,不太可能了”。海州区新坝镇陈户村一名村民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祝锋 鲍婉婉)
(本文已于8月31日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 )
干工作不应“内外有别”
近日,去某单位联系工作,听到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正在布置一项工作:这个数据随便填就行,不要太过于认真。仔细打听,其所说的数据,正是该单位下文要求全市相关部门报送的上半年度经济数据。文件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对其他单位严格要求,而本单位却放松标准,如此“内外有别”,着实令人难以理解。
对于上报的材料,各单位都应认真负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相应任务。而发文机关更应带头,高标准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尽善尽美。
笔者所见的这一单位,开展工作“内外有别”,对待别人要求很高,而对自己则“另搞一套”,此举既是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也是工作作风漂浮的表现。一旦被其他单位知悉,容易形成跟风效仿的导向,造成工作质量大打折扣。
放眼现实,这种“内外有别”的现象绝非一家。有的单位要求其他部门遵守工作纪律,自己内部管理却松松垮垮;有的部门召开调度会,参会单位都已准点进入会场,而会议组织者却姗姗来迟;有的部门要求下属单位加强内部管理,本部门内部管理却一团糟。
“内外有别”的做法,影响工作开展,必须在实践中加以杜绝。干工作、谋事业,标准化管理方能带来规范化。不管是报送数据,还是其他工作,都应当坚持“一个标准”,遵从“一个要求”,坚守“一个原则”。尤其是对于牵头单位而言,更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要求、自我加压,高质量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不搞“特殊对待”。唯有自己从严要求、抓出质量,才能带动其他单位积极跟进,工作才能高效优质推进。(徐洪伟)
(本文已于8月26日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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